都知道,大禹治水是通过以“疏”代“堵”,解决了困扰多年的洪水问题,然而如今,越“堵”越慌的问题却愈演愈烈……

在知乎上闲逛时,常见到不少被限制、禁言,甚至删回答、删评论、删号的,不免一番感慨。联想到前不久简书的投稿被拒——只因附带了某网站链接,让自己无语之余选择了弃坑。

对于知乎、简书等制定的“游戏规则”而言,不谈论是否“霸王条款”,单从“双赢”的角度似乎一开始就输了。

任何一款产品,从来都不能只讲求自身的利益实现,它或者提供用户的功能需要,或者满足用户的精神需求,或者与用户共享收益……如果只是一味的从用户身上揩油、榨取“劳动价值”,被唾弃只是早晚的事。

也因此,简书成了小众社区,知乎的知识付费一直没有多少起色,而微博成了八卦和广告平台。

回到“堵”和“疏”的问题上,知乎、简书等只制定了n条规则,防止用户“商业化”用途——本质上不过担心“为他人作嫁衣裳”,“培养”了一些大V到头来“另立门户”,却没有考虑如何争取流量以实现良性循环。

如果没有用户贡献内容,作为UGC平台又谈何发展?但如前文所述,“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”,用户若看不到、得不到潜在的利益,又如何持续、安心贡献优质内容?因此,到头来,都是变着法的水文、广告、段子帖。如此,对于平台方无疑是致命的——前车之鉴就如微博——走上了商业化的不归路。

好在,知识付费渐渐成为可能,对于用户,他们看到了更多的可能性,也就有更多的动力去创作、产生更多优质的内容。而这一点也是看好微信公众号和原创内容的原因。

一直以来,面对小孩难管、难教问题,作为家长的直觉多半是呵斥、明令禁止、惩罚等一套组合拳,而实际的效果往往不尽如人意。

譬如吃饭拖拉问题,大都会选择禁止零食等方式警告、惩罚小孩,但小孩依旧不管不顾,吃上半个多小时。

近日,改变了策略:先把零食分给小孩,然后告诉他不按时吃完饭将从他手上拿回零食。

如此,运用“损失厌恶”心理,化“堵”为“疏”,解决了一大头疼问题。

几乎所有的公司都会在合同上注明“薪资保密”条款,但实际上,都会无意或故意、匿名或私下公开薪资数据——这是人性。

违反人性的规则必然不那么容易遵守,且,一旦得知同事的薪资,其后果也必然会出乎意料。因此,这种条款实际上仅是提供了一种离职的理由。

同样,关于信息安全也是如此,试图通过合同规章去杜绝“泄密”,依然无法阻止不断发生的“内部资料”外泄事件。除去法律层面的约束,对于企业,更应该从外在的制度建设、硬件保证、技术条件等方面提高“泄密”的门槛和难度,即将“行为人”转移至公司层面。

上周,A厂前合伙人JF事件闹得沸沸扬扬,但到最后,已经失控上升到了“舆论控制”范畴。想必,这是其危机公关所始料未及的。

一味地堵民意、带方向,更颇有“此地无银三百两”的意味。再对比东哥事件,完全不同的资本立场和舆论走向,结局也是天壤之别。

法无禁止即可为”,个人行为也好,还是商业选择也罢,在一定的底线之上,大可不必如此势不两立、泾渭分明。过去习惯了逆来顺受,不代表民智始终停留在解放前水平。涉及多方的决策,终究讲究的还是一个“共赢”。

另,虽然“清者自清”在今天的舆论环境下或许已没有生存的土壤,但却是时间所能带给每个人最好的“证据”——有些事,虽然通过舆论控制和公关平息了,但就像抚平褶皱的纸,早已不是最初的那张纸,对于人、公司的影响,是终生而致命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