​当人们对两个不相上下的选项进行选择时,因为第三个新选项(诱饵)的加入,会使某个旧选项显得更有吸引力。这种认知偏差,心理学上称为“诱饵效应”(Decoy Effect)。

1.《经济学人》定价策略

《怪诞行为学》开篇第一章讲述的便是此案例。案例中,其征订广告显示:

① 电子版:每年59美元;

② 印刷版:每年125美元;

③ 印刷+电子版套餐:每年125美元。

对于上述的第二个选项,不免都会感到疑惑:既然都是125美元,谁会放弃诱人的印刷版加电子版套餐,而选择只订印刷版呢?

但,针对100名学生的调查显示,如果没有第二个选项,单订电子版的人数为68人,选择印刷加电子版套餐的人数为32人;而增加第二个选项后,单订电子版的人数下降到16人,选择125美元套餐的人数则增加到84人。

2. 瓜子定价策略

无独有偶,超市、电商平台上销售的瓜子常有不同规格包装,如:大好大的有225g、252g、350g等,洽洽的有260g、308g等。对口味没有特殊偏好的很难判断究竟哪个品牌更划算,却似乎可以比较同一品牌下不同规格之间的商品究竟哪个更便宜。但问题在于商家制定的商品规格并不是适于计算的百克的倍数,除非用计算器,否则鲜有人能快速计算出克单价的差异。对于低单价品,花费额外的时间去计算似乎也并不划算,因此,多数人并不在乎不同规格之间的细微差异,往往依需求、心情而定。

而更增加难度的是,在某些促销活动中,并非所有规格均参与降价,对于价格敏感型消费者,难免继续纠结一番。

类似的策略在坚果定价上尤为普遍,看看三只松鼠、百草味的包装规格种类,再叠加满减、降价等不同活动方案,想要计算清楚,即便是精算师恐怕也会吐血。

坚果不同规格及定价

坚果不同规格及定价(2016年春节)

写到这里,不免想起当年QQ农场的那一幕。在前期的几十个作物中,通过计算成熟时间、季数、收入和收获经验等,最终得出白萝卜是最具性价比的选择。因此,好友屡屡质疑为啥一直种萝卜,而只有知内情的自己在一旁偷笑……

3. 蜜月地点选择:巴黎还是罗马?

相对论告诉我们:我们不但喜欢将事物与事物进行比较,而且喜欢比较容易比较的,避免比较不容易比较的事物。

如果要在风情浪漫的欧洲古典城市中选择一个去度蜜月,对多数人来说,很难在罗马和巴黎之间做出选择。但,再给出第三种选择:罗马,不含早餐。此时,不带早餐的罗马使带免费早餐的罗马显得如此之好,以至觉得它甚至胜过原先难以取舍的带免费早餐的巴黎。

4. 三家服装店

澳大利亚的一个小镇,有A、B两家经营衬衫的服装店,A店经营欧洲风格衬衫,B店经营北关风格衬衫,价格不相上下,营业额也不分上下。后来,同样经营欧洲风格衬衫的C店开张了,价格却比A店贵。C店的营业额较少,但是A店的营业额却有所增长。人们普遍认为C店迟早都会垮掉,令人惊讶的是,A店、C店都一直存在了好久,后来人们才发现,这两家店的老板是同一个人。

三家服装店

5. 不患寡患不均

《怪诞行为学》中提到另一个例子:

几年前,我遇到一家大投资公司的高管。交谈中他提到他的一个雇员最近找到他,抱怨工资太低。

“你来公司多久了?”主管问年轻人。

“三年了。我一毕业就来了。”年轻人回答说。

“你刚来时,希望前三年能拿到多少钱?”

“当时希望能拿到10万美元左右。”

主管好奇地盯着这个年轻人。

“你现在差不多拿了30万美元,你还有什么可抱怨的?”主管问道。

“嗯。”年轻人显得有点儿结巴,“就因为坐在我旁边的几个人,他们能力并不比我强,可已经拿了31万美元。”

主管摇了摇头。

书中提到:

研究证明,最幸福的人并不在个人收入最高的国家里。可是,我们还是一个劲地争取高工资,这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出于嫉妒。正如20世纪的记者、讽刺家、社会评论家、愤世嫉俗者、自由思想家H.L.门肯所指出的,一个人对工资是否满意,取决于他是否比他未来老婆的姐姐或妹妹的老公挣得多。为什么要这样比?因为这种比较是明显而又现成的。

实际上,类似现象在现实工作生活中屡屡发生,想想那些跳槽的原因吧。《纽约时报》在一则标题中直白地说道:“在互联网时代,富人嫉妒的是比自己更富有的人。

6. 话术对决策的影响

范冰的《增长黑客》一书中提到一个案例。

迅雷在引导移动用户升级到“VIP尊享版”时,通过A/B测试发现,如果升级引导面板上仅有一个“华丽地变身”按钮,比同时有“华丽地变身”和“残忍地拒绝”两个按钮,点击率低了将近20%。仅仅是多出一个看似毫无意义的按钮,就将“选或不选”的问题巧妙转化为了“选哪个”,继而诱导用户“选这个”。

这不由让自己想起那个经典的“鸡蛋销售策略”。

两家相邻的早餐店,每天的客流相差无几。其中一家在客户点单时会询问:“加不加鸡蛋?”客户的选择大概各占一半。而另一家则是询问:“加一个鸡蛋还是两个鸡蛋?”自然,后者的鸡蛋销量便上去了。

 

《无价》中文版序中提到价格心理学的两条戒律:

  1. 人们并非总有明确的偏好。

  2. 提出选项的方式方法,会影响人们作出的决定。

关于第1条,《破茧成蝶》一书中提到:

比如,用户说:“我想要馒头。”其实他的真实需求(目标)可能是:“我饿了,我需要吃东西。”这个时候假如你只看到了他的表面需求,那么当你没有馒头时就会直接拒绝他,导致用户很扫兴。但如果你意识到了他的真实需求,就会问他:“我没有馒头,但是我有肉包子,你需要吗?”用户有可能也会接受,甚至更满意。

还有,当汽车未发明时,你问用户想要什么,他只会说想要更快的马。

乔布斯也说:“消费者并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,直到我们拿出自己的产品,他们就会发现,这是我要的东西。”

更进一步,理查德·塞勒在《“错误”的行为》一书中提到“偏好反转现象”,从实验层面证实了偏好的不确定性。

所谓“偏好反转现象”,用最简单的话说,当有A和B两个选项时,通过诱导,实验对象会表现出更喜欢A,同时也更喜欢B的情况。

而第2条,在《娱乐至死》一书中有更详细的剖析。

在开始为自己辩护前,苏格拉底向500人的陪审团道歉,说自己没有很好地准备发言。他告诉他的雅典兄弟他可能会结巴,希望他们不要因此打断他,他请求他们把他当做一个陌生的外乡人,并且承诺一定会不加任何修饰和技巧地告诉他们事实。

……

苏格拉底应该清楚地认识到,他的雅典兄弟从来不认为修辞原则同表达事实的方式是互不相干的。像我们这样的人在苏格拉底的请求中可以找到很多意趣,因为我们习惯于把修辞当作语言的一种装饰品——往往表现得矫饰、肤浅和多余。但对于发明修辞的人,对于那些公元前5世纪希腊的诡辩家及他们的后裔,修辞不仅仅是戏剧表现的一个机会,而且是组织证据的不可或缺的方式,因而也是交流事实的方式。

作者由此总结道:“真理不能,也从来没有毫无修饰地存在。它必须穿着某种合适的外衣出现,否则就可能得不到承认,这也正说明了‘真理’是一种文化偏见。”

Amos Tverskey 也说:“与其说我们选择的是选项本身,倒不如说我们选择的是选项的说法。”

因此,当加入不同的诱饵时,只要“诱饵”够“诱人”、表达够合理,那么我们最终都将踏入诱饵的糖衣陷阱里,并毫不自知,怡然自得。